2015年,世界最大的种子企业孟山都宣布希望以450亿美金收购世界最大的农化公司瑞士先正达,掀起了全球大型农化企业整合的新浪潮。此后,国际巨鳄牵手消息不绝于耳,先是瑞士先正达拒绝孟山都接受中国化工并购邀约,再是美国陶氏和杜邦宣布合并,后是德国拜耳和孟山都达成收购协议,全球农化市场迎来新一轮结构性洗牌,资金、技术和渠道资源重新整合,对全球农业产业发展影响深远。
根据国际投资的垄断优势理论和内部化理论,企业开展跨国并购的主要驱动因素是获取技术、资源、市场、品牌等要素。企业通过跨国并购战胜技术创新鸿沟,实现技术追赶,利用“全球工厂”和“全球市场”,在世界范围内配置资源、布局营销网络,实现规模经济和交易成本的降低,充分挖掘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提升自身发展战略。跨国并购对于东道国具有双重影响,积极影响表现为加快技术革新、激发资本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升本土品牌国际化形象,消极影响表现为引发产业垄断,阻碍市场竞争,威胁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本文立足已有研究基础,聚焦农化领域,探讨了并购整合的原因、特点、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一、本轮世界农化巨头并购整合的原因
全球农作物价格下跌,农资产品需求低迷是世界农化巨头积极联手的导火索。农化企业通过联合,实现研发资源整合、业务版块互补,形成协同效应,提升竞争优势。先行的整合行为打破了原有的均衡格局,引发业内连锁反应,催生了新一轮巨额并购整合浪潮。
(一)抱团取暖应对市场形势
自2011年全球粮食价格指数达到顶峰后,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在全球供应稳定增长的预期下仍将继续下滑,世界农化市场库存趋高、产能过剩,2015年全球农化六强农药销售额全线下跌,且除孟山都以外,杜邦、陶氏、先正达、巴斯夫、拜耳的农药销售额跌幅均超过10%,分别为17.9%、13.4%、12.1%、10.7%、10.4%。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上农化巨头企业试图通过并购整合进行资源重组抵御低迷市场形势。
(二)合纵连横降低研发成本
过硬的科技创新能力是跨国农化巨头稳居产业制高点的法宝。为了维持全球科技创新领先水平,跨国农化巨头年研发投入巨大。如杜邦和陶氏公司年研发投入均占其销售收入的10%以上,2015年二者研发投入合计高达约5亿元人民币。通过并购可以促进技术和知识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实现资源整合和利用率的提高,降低研发成本,加速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进一步拉开与技术追随者之间的差距。这是跨国巨头进行并购整合的直接效益。
(三)优势互补实现共赢格局
尽管发起此轮并购的企业基本是农化产业的综合性巨头企业,但其各自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仍然存在显著差异。如孟山都是全球最大的种业集团,致力于转基因种子研发,年种子销售额在100亿美元以上,在玉米、大豆种子培育方面具有绝对优势,而拜耳则在棉花、油菜种子研发方面能力较强,两者合并后在种子业务方面可以实现有效互补;其次,孟山都在全球草甘膦除草剂的研发和生产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而德国拜耳除了是一家世界大型制药和化工企业,也是世界第二大作物保护产品生产公司,拜耳的市场主要在欧洲和亚洲,孟山都则在美国十分强势,因此拜耳收购孟山都不仅能够完善自身生产线,还能够扩大市场空间。农化巨头通过并购整合,实现优势技术、产品、市场的互补,提供效率更高、适用范围更广的农业生产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存量和增量的双调整,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
(四)市场重塑催生连锁反应
以上世界农化巨头在世界范围内抢占市场空间,形成了各自优势明显、互相制衡的市场割据局面。任意两家大型企业的并购整合,都会带来局部行业集中度的显著提高,打破原有市场均衡,引发市场版图的改变,显著增加了相同或相似领域其他企业的压力。为维持相当的市场话语权,其他企业势必加速并购整合步伐,形成竞相超越的态势,催生连锁反应,这也是本轮并购交易此起彼伏的重要原因。
二、本轮世界农化巨头并购整合的特点
与以往多轮农化市场的并购整合相比,本轮并购特点突出,包括如下方面:
(一)并购双方均实力雄厚,是强强联合式资源整合
按照2015年全球农化企业农药销售收入排名,本轮三起最大并购案分别是排名第四的陶氏和排名第六的杜邦合并案,涉案金额为1300亿美元;排名第二的拜耳以660亿美元并购排名第五的孟山都;中国化工斥资430亿美元并购排名第一的先正达。本轮并购的显著特点是由本世纪之初上一轮农化企业“大吃小”的整合模式转变为“强强联合”的整合,集中发生在世界农化市场排名前六强的企业。每个企业都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丰富的产品储备和专利成果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形成了“研发-专利-产品-利润”的良性业务模式,是处于产业链制高点的“创制型农药企业”。由于并购双方实力雄厚,涉案金额创历史新高,对产业发展必然带来深远影响。
(二)并购行为集中在产业链两端
世界六大农化巨头保持产业制高点的关键在于产业链两端力量强大。一方面,研发实力雄厚,产品科技含量高,保持绝对的产业领跑位置。另一方面,建立了强大的营销网络和销售渠道,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产品品牌影响力强。占据产业链两端的关键环节,以优势的产品取得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形成市场掌控能力,拥有较强的定价权。本轮整合在农化产业的研发环节和市场环节更为集中,跨国农化巨头的研发实力、市场定价权将进一步增强。
(三)中国地区是并购涉及的重要市场
作为农业生产和消费大国,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世界跨国涉农企业就开始布局进入中国市场,通过联合研发、建立销售渠道、建设本土化品牌等不断增强市场力量。上述三起大型并购交易均对中国市场有较强影响,如并购后,陶氏化学的水稻选择性除草剂、杜邦的水稻杀虫剂、孟山都的非选择性除草剂均在我国市场占绝对优势,对我国除草剂、杀虫剂市场竞争格局产生直接影响。
(四)中国企业积极加入并购浪潮
并购是短时间内获得资源、技术、品牌、市场的最有效途径,但中国农化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技术实力较弱,并未在此前的并购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本轮并购中,中国化工大胆尝试,通过并购瑞士先正达和以色列的安道麦[1](ADAMA),建立了一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种子和农化产销网络,,成为全球第二大农化公司以及第三大种子公司,也成为我国在农化和种子领域规模最大的世界级公司。
三、世界农化巨头并购对全球以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
本轮并购兴起于处于产业制高点的企业之间,首先将显著改变全球农药和种子市场格局,进而带动由产业上游至下游全方位的资源整合和重组,对全球和我国农业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全球农药和种子市场格局将显著改变,垄断程度进一步加深
本轮世界农化巨头的整合将使全球农用化学品国际市场竞争从“六巨头”时代迈入“五强鼎立”的新格局(拜耳+孟山都、陶氏+杜邦、中国化工+先正达、巴斯夫、富美实)。在全球农用化学品市场,拜耳和孟山都将占27%的市场份额,位居首席,中国化工和先正达占23%的市场份额,名列次席。在全球种子市场,将形成孟山都+拜耳、杜邦+陶氏的双寡头垄断模式,尤其是在转基因性状领域,基本处于完全垄断的格局。孟山都-拜耳占据全球种子22%的市场份额,杜邦-陶氏占据18%的市场份额。本轮并购对于全球范围内的资源整合、成本降低有积极影响,将加速农业技术革新,推出效率更高、范围更广的农业生产综合解决方案,带动全球农业生产的技术升级;另一方面,本轮并购必然带来农化、种子产业的优势资源的进一步集中,造成更大程度的垄断,对构建全球良好产业竞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中国企业参与并购整合有利于我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
中国化工加入并购大军将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方面,有利于中国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我国农化和种子产业发展与世界一流水平的差距主要在于技术储备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企业科研体系没有建立,且短期内,这样的局面很难明显改观。先正达是世界最大的农化公司,在转基因技术研发方面有较长时期的积累和大规模的投入。此次并购利用短平快的方式直接嫁接在世界顶尖农业企业之上,获得国际一流的农化、种子研发技术、品牌及渠道资源,为国内农业企业发展注入新鲜养分,能够快速缩小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另一方面,对于培育大型跨国涉农企业有重要意义。我国在海外农业市场的竞争力仍十分有限,中资企业介入此类并购行动,并建立海外生产和研发基地,能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是培育有竞争力的跨国农企的一步好棋。
(三)经济力量的高度集中会导致我国产业发展受到冲击
由于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整体较弱,民族企业实力不强,跨国巨头的深度整合将对我国农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
一是我国农业产业安全将面临更大风险。跨国巨头通过资源整合,形成“巨无霸”型农化企业,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若在某种重要作物上集中显现,将显著降低我在该产业的自主掌控能力。如陶氏化学和杜邦分别在中国水稻选择性除草剂和杀虫剂领域优势突出,二者整合后在我国农药市场的集中度进一步增强,水稻是我国的主粮产品,是粮食安全的重点关注,这将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风险。虽然对以上合并案做出了附带限制性条件的审批,要求合并方剥离容易形成产品协同的业务,但是我们仍然需要高度警惕二者可能形成实际协同的风险。
二是我国农化产业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我国农业技术实力较弱,与跨国巨头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当前,跨国农化巨头借助其高效便捷的农化产品,已经在农户层面建立了较高的品牌忠诚度。而我国大部分的农化企业,多以代工生产或销售跨国巨头的产品为主要业务,自主创新能力较弱。若跨国巨头的发展步伐再次提速,国内企业与之相比的技术差距进一步加大,将严重打击我国农化自主创新企业的积极性,产业发展空间受到挤压。
三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型涉农企业难度更大。我国正处于大力培育跨国涉农企业的起步阶段,走出去战略实施仍亟待加速。对大型企业而言,此轮世界跨国巨头之间大规模、深层次的整合,将形成技术绝对领先、市场无死角、资源全球配置的巨无霸型跨国涉农企业,对全球农业产业链有更强控制力,我国大型企业与其进行全球市场竞争的难度加大,对培育跨国涉农企业带来明显不利,对我国农业走出去形成更强制约。
四、应对措施和建议
为积极应对本轮并购对我国的冲击,并在产业资源大规模整合过程之际抢有一席之地,建议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农业“走出去”,在认识、技术、产业、政策等方面多管齐下,以攻代守维护整体利益。
(一)积极推动农业“走出去”,以攻代守赢取主动
当前,农业部牵头的农业对外合作机制已经形成,“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盛大开幕,《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由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农业走出去外部环境整体良好。要抓住机遇,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谋划全球布局,鼓励重点企业发挥排头兵作用开展对外投资并购,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全面开展评估工作,推动形成高度共识
尽快组建联合研究团队,开展重点产业外资并购影响评估研究,在坚持整体开放的同时,针对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全面评估产业安全现状和防范风险的重点环节,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地方和企业之间形成横纵立场的一致,达成思想共识。
(三)提高跨国并购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并购后“稳住脚”
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后,面临着与其他跨国巨头的竞争与合作,保持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建议加强对我农业跨国企业的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酝酿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之间实现融合,走出去后能够 “稳住脚”。
(四)提升我国农业技术自主创新力,构建自我保护网
一要激发国内科研院所、农资类企业的自主创新动力,加快科企对接,建立企业主导、市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二要通过适度加快国内企业并购推动研发资源整合,形成内部研发合力,共同应对外部冲击;三要加强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逐步实现由依赖二次创新到原始创新主导的转变;四要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市场、法律环境,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
(五)建立基础数据库,完善产业安全预警体系建设
建议组建全国大型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跨国粮商、并购案件和审查专家等多种类型数据库,定期监测产业内外资发展动态,评估产业安全状态,探索建立产业安全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外资并购涉农企业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审查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为国家安全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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